預售屋不課奢稅 財長定調

認定是權利非不動產 民:投機客恐炒房



買預售屋的民眾可以放心,不會被財政部列為課徵奢侈稅的對象。資料照片

【林巧雁、地產中心╱綜合報導】財政部長張盛和昨首度明確表態,預售屋不會納入奢侈稅修法範圍,因為「預售屋是權利,不是不動產」。此一決定讓建商及投資客叫好,但民眾與學者認為,預售屋已成投資客炒房工具,仍有課奢侈稅的必要。


儘管奢侈稅修法版本尚在聽取各方意見,預計11月才會呈送行政院,不過張盛和昨天明確表示預售屋不會納入奢侈稅,等於暗示政策方向已定。央行總裁彭淮南上周表示,預售屋是推高房價的因素之一,如同房屋期貨,影響現貨價格,應納入控管。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副教授孫克難也認為,投資客利用買預售屋避稅的比率不低,應該防堵這個漏洞。



預售屋不課奢侈稅正反意見表

會納入綜所稅範疇

張盛和在立院受訪時解釋,奢侈稅課稅範圍是土地與土地上的建物,預售屋不會納入「奢侈稅」的適用範圍,而是納入綜所稅課稅範疇,最高40%,比奢侈稅還高。民眾Jenny說,預售屋都被投資客當作炒房工具,推高房價,害一般人買不起房子,「實在很過分,應該要課奢侈稅」。上班族吳先生也說:「很多投資客買了預售屋,等房子蓋好,剛好可避開奢侈稅的2年等待期,馬上轉手賣出,不課稅很不公平。」



豪宅戶也看不下去

至於建商方面,對於預售屋不課奢侈稅,自然多表認同。建商公會全聯會祕書長于俊明說,其實政府已針對預售屋轉讓課所得稅,「預售屋買賣是金額,沒有完工蓋好前,不能算是房屋,只是權利」。遠雄集團副總經理蔡宗易說,預售屋是未實現的權利,產權登記後才有實質的房屋,政府要花太多人力、物力才能去追效益,還不如把稅制合法化。他並質疑,「若是買賣賠錢,政府追不追?」豪宅住戶Susan直言,預售屋還沒完工,本不應課奢侈稅,「但確實有投機客在交屋前脫手賺差價,也因此哄抬房價。政府應管制這模糊地帶,以嚇阻炒作風氣,否則房價被過度炒作,年輕人很難買房。投資客Alex則說,過去是政府查不到資料,現在資料太好查,建商都有資料,若規避權利所得是逃漏稅,不申報被查到、挨罰,不是虧更多?只是以前賺100%,現在變成賺60%,「賺多還賺少的問題而已,賺錢繳稅很合理,受傷的是以前沒報稅的人。」此外,立委盧秀燕昨質詢張盛和,「最近有人說,房價1坪250萬元不算貴」,公股行庫可否揭露真正成本?


不排除揭建案成本

張盛和表示,在維持營業機密前提下,可研究是否適度揭露成本,過去喊出高房價,在實價登錄上路後,發現都還要打6~7折,8大公股行庫會加強徵信,放款給建商時嚴加把關,若掌握具體個案,不排除約對方出來「喝咖啡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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